經濟觀察報 關注
2025-08-07 10:41
柳宇霆/文 時隔多日,“亮證姐”事件仍在發酵。8月6日,據八桂警察陽光執法網消息,此前備受關注的防城港“亮證姐”侯某某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對當事人被依法處理,公眾普遍給予了肯定。
如今回看這起沸沸揚揚的公共事件,恰如當地通報所言,“這件事情源于一起偶然的交通爭議,本來只是普通的民間糾紛”,但因為侯某某加戲的“亮證”行為,導致輿論一片嘩然。企圖炫耀權力者,不僅沒有享受到他人的“屈服”和“膜拜”,反而陷入公眾口誅筆伐的汪洋之中。
尤其令人遺憾的是,除了“亮證”行為本身,這起事件中的一些“小插曲”,也起到了火上澆油的作用。
其一,當事人正常反映卻石沉大海。據通報披露,事發之后,“李某某曾向有關單位反映問題但未獲滿意答復”,于是將其行車記錄儀上的視頻上傳互聯網。
其二,信息公開遭到“梗阻”。8月3日,廣西防城港發布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但此前很長的一段時間,諸多謠言在網上流傳,如“亮證姐”為公安部門某領導等;與此同時,媒體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卻屢屢吃閉門羹。防城港市公安局工作人員掛掉了記者電話,一些單位“電話無人接聽”。
其三,公布行政處罰決定錯漏頻出。在警方最初發布的決定書中,對于持證逼他人讓道的女司機侯某某隱去姓名,但對與其發生沖突的駕駛員李某某則全名公布。涉事雙方的車牌號,也毫無遮掩地對外公開。經媒體轉載報道后再次引發關注,兩人的車牌號、李先生的真實姓名等信息才被處理掉。
在對引發強烈關注的公共事件的處理中,出現上述“低級”問題,的確不應該。
依法行政,為何不能更加擔當作為?從7月22日事發,到7月31日引爆輿情,長達10天。當事人先后向當地警方及12345熱線投訴,還將情況反映到南寧交警支隊紀委,但都沒有得到有效回應。如果“有關單位”能夠傾聽聲音,及時合理答復,想來也不會出現被動處理的尷尬局面。總想著“打太極”“踢皮球”,小問題會拖大,大問題會拖炸。
依法行政,為何不能多點陽光透明?信息公開制度是現代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石,2019年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早就確立了“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對公共事件,更要盡可能公開信息,充分保障媒體的監督權和公眾的知情權。這起公共事件也證明了,真相遲遲未露面,謠言就會滿地跑。
依法行政,為何不能守住權力底線?行使公權力,不能逾越邊界,侵犯公民私權利。公開行政處罰決定,固然是正確的,但相關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翻看上述決定,一方隱去姓名,另一方全名顯示,很容易讓人感覺“厚此薄彼”。前期,侯某某車牌號未遮掩在網絡平臺公布后,“當晚陸續收到廣東、江蘇、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陜西等地交管12123平臺發送的11條違停挪車信息”,這次無保留地公開車牌號,也有可能帶來套牌使用等危險。這些細節,并不是無關緊要的小事。
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頭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戰場”。不可否認,我們在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的顯著成績,但也不能忽視從“亮證姐”等事件中暴露出的短板缺項。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仍然任重道遠,還須圍繞強化履職盡責、推進公開公正、保護公民權利等方面持續發力、久久為功,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作者系法律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