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穩定幣相關市場波動發表聯合聲明,呼吁公眾對穩定幣相關的市場波動保持謹慎,避免僅因市場炒作或短期價格走勢而做出非理性投資決策。
正如《讀,寫,擁有:區塊鏈引領智能新時代》中揭示的:區塊鏈領域始終存在著“計算機文化”與“賭場文化”的根本對立?!坝嬎銠C文化”將區塊鏈視為一種“工具”,就像電腦可以用來創作與設計,它致力于解決實際問題、提高效率;而“賭場文化”則是將其當作“賭場”,更關心代幣價格的漲跌起伏,追求“低買高賣”快速發財。
當前的監管舉措,正是對“賭場文化”中潛在的巨大風險發出明確警告。當前環境下,《讀、寫、擁有》中關于有效監管代幣、引導技術回歸使用價值的論述尤為值得關注,為理解監管的必要性和未來發展方向提供了高貴的思考框架。
下文摘自《讀,寫,擁有:區塊鏈引領智能新時代》,2025年6月出版
“計算機文化”與“賭場文化”
在區塊鏈領域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一種文化視區塊鏈為構建新網絡的一種方式,這一點在本書中多有闡述。我稱其為“計算機文化”,因為它關注的是區塊鏈如何為新的計算運動提供動力。
另一種文化則主要關注投機和賺錢。這種思維模式的人僅僅將區塊鏈看作創造新代幣進行交易的工具。我稱其為“賭場文化”,因為它本質上就是賭博。
各式媒體報道加劇了對這兩種文化的混淆。
區塊鏈網絡的透明性和代幣的全天候可交易性意味著記者、分析師及其他人可以從其大量的公開信息中汲取寫作素材。遺憾的是,許多新聞報道幾乎只關注價格走勢等短期活動,而忽視了基礎設施和應用開發等長期主題。財富得失故事充滿戲劇性又易于解釋,更能吸引眼球。
與此相反,技術發展故事則更為復雜且進程緩慢,需要一定的歷史背景才能理解。
賭場文化是有問題的。它斷章取義,用營銷語言包裝代幣,且鼓勵投機。負責任的代幣交易所提供托管、質押和市場流動性等有用的服務,而那些不負責任的交易所則鼓勵不良行為,鼓動人們大肆揮霍資金。
其中許多代幣交易所都是離岸經營,提供杠桿衍生品和其他投機性金融產品。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它們甚至可能是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
代幣監管
在代幣監管領域,最常被討論的是證券法。金融法規復雜多變,且因司法管轄區域不同而各異,不過證券法及其與代幣之間的關系是值得簡要討論的。
當代幣被歸類為證券或在證券交易中被出售時,它將受到證券法的約束。這些法律大多制定于20世紀30年代,遠早于信息技術革命。運用這些成文法將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使得用戶難以甚至不可能直接交易代幣。如果不對這些法律進行修改、澄清或縮小其解釋范圍,那么被歸類為證券的代幣交易,通常需要通過已注冊登記的證券經紀人和交易所等中介進行處理,而這就是一個再中心化的過程,將會破壞去中心化技術的大部分價值和潛力。
代幣要想發揮其潛力,就不能被當作傳統證券并在現有證券法律體系下被監管。這個體系是為一個使用某種模擬工具來代表公司股份憑證的世界而設計的。區塊鏈網絡只有在能夠提供與現代技術相匹配的、先進的用戶體驗時,才能與企業網絡競爭。過多的桎梏只會扼殺這一新興技術的生命力。
好消息是,監管者和區塊鏈建設者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
證券法試圖消除與公開交易證券有關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最大限度減少市場參與者對管理團隊的信任需求。區塊鏈建設者則試圖消除集中的經濟和治理權架構,從而減少用戶對其他網絡參與者的信任需求。雖然動機和工具不同,但信息披露制度和網絡去中心化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消除信任需求。監管機構和政策制定者普遍認為,“充分去中心化”區塊鏈網絡提供經濟動力的代幣應被歸類為商品,而不是證券。
將互聯網時代之前的法律先例應用于現代網絡,會留下灰色地帶。
在美國,這為不良行為者和不遵守美國規則的非美國公司提供了顯著優勢。不良行為者走捷徑實現去中心化,他們早早發行代幣,這促進了其自身的快速發展。
與此同時,正直誠信的參與者花費巨資聘請律師,以判定其項目“充分去中心化”,這與那些不這樣做的人相比,就形成了競爭劣勢。如今的形勢非常復雜,以至于監管者本身也未就如何劃定界限達成一致。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曾表示以太坊代幣是一種證券,但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則將其視為商品。
理想情況下,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能夠明確區分證券和商品的判定標準,并為新項目提供一條可以充分去中心化的路徑,以便能讓它們以商品的身份受到監管。
所有權與市場密不可分
一些政策制定者提出了相關規則,這些規則將有效禁止代幣,進而會禁止區塊鏈網絡。如果代幣純粹是為了投機而存在,那么這些提議或許是合理的。但是,正如我在這里所論述的,代幣的真正用途是作為關鍵工具來支撐社區擁有網絡,投機只是代幣的一個副作用而已。
因為代幣可以像所有可擁有的東西一樣進行交易,所以很容易被人們視為純粹的金融資產。然而,設計合理的代幣其實具有特定用途,包括作為原生代幣刺激網絡發展和推動虛擬經濟。代幣并不是區塊鏈網絡中的小擺設,也不是可以輕易剝離和丟棄的無用部分。相反,它是區塊鏈網絡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元素。除非社區擁有代幣,否則社區所有權是無法實現的。
有時人們會問,有沒有可能在獲得區塊鏈網絡益處的同時,通過法律或技術手段禁止代幣交易,從而消除任何投機跡象。但要知道,一旦禁止了買賣行為,實質上也就剝奪了所有權。即使是如版權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其所有者也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進行買賣。沒有交易就意味著沒有真正的所有權,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禁止代幣交易還會影響區塊鏈的有效運用。區塊鏈網絡需要代幣激勵機制來推動驗證者運行網絡節點,而運行這些節點是需要花費一定成本的。與企業網絡通過募資、股票期權和經營收入來支持其運營和發展不同,區塊鏈網絡依賴代幣來籌集運營和發展所需的資金。如果代幣沒有相應的市場及交易價格,那么用戶就無法購買代幣來訪問網絡。他們也無法將代幣兌換成美元或其他貨幣,這就很難以至于不可能使用代幣來激勵網絡參與者,這一點在第九章和第十章中都有所提及。迄今為止,我們還沒有發現可以在沒有代幣和代幣交易的情況下設計無須許可區塊鏈網絡的方法。如果有人聲稱可以做到這一點,那就請你對此持懷疑態度。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是否存在一個既能壓制賭場文化又能鼓勵計算機文化的混合方法?
有一種提議是,在新的區塊鏈網絡首次發布后的某個固定時間段內,或在達到某個里程碑目標之前,應該禁止代幣轉售。代幣仍然可以作為促進網絡發展的激勵手段,但在交易限制被解除之前,代幣持有者可能需要等待數年時間,或是等到網絡達到一定門檻。
一些區塊鏈網絡正在自我施加此類限制,美國和其他地方也提出了立法提案,要求強制實施臨時代幣限制。這將允許區塊鏈網絡使用代幣激勵作為與企業網絡競爭的工具,并鼓勵代幣持有者專注于創造長期價值而非短期炒作。里程碑目標還可以與“充分去中心化”的監管目標相掛鉤,以滿足證券和其他監管體系的要求。
需要明確的是,該行業的確需要進一步的監管,但這種監管應側重于實現政策目標,如懲戒不良行為者、保護消費者、維護市場穩定以及鼓勵負責任的創新。這事關重大。正如我在此所論述的,區塊鏈網絡是目前已知的唯一能夠重建開放、大眾自主互聯網的技術。
有限責任公司:一個監管成功的案例
歷史表明,明智的監管可以促進創新。直到19世紀中葉,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架構是合伙制。在合伙企業中,所有股東都是合伙人,并對企業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公司出現財務損失或造成非財務損害,責任就會穿透公司的保護罩而直接落到股東身上。
早在19世紀初,有限責任公司確實存在,但非常罕見。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特殊的立法,因此,幾乎所有的商業企業都是家庭成員或親密朋友等彼此深信不疑的合伙人之間緊密合作的結果。這種情況在19世紀30年代的鐵路熱潮及隨后的工業化時期發生了變化。鐵路和其他重工業需要大量的前期資本———這超出了小團體力所能及的范圍,即使這些團體非常富有———需要新的、更廣泛的資金來源,來為世界經濟的轉型提供資金。
正如你所預料的,這場變革引發了爭議。立法者面臨著將有限責任作為新公司標準的壓力。同時,懷疑論者認為,擴大有限責任將會鼓勵魯莽行為,實際上是將風險從股東轉移給了客戶和社會大眾。
最終,各派達成共識。工業界和立法者達成合理的妥協方案,制定了法律框架,使有限責任成為新的標準。這也促成股票和債券等公共資本市場的誕生。這些創新創造了巨大的財富和奇跡。我們看到,技術創新推動了監管的務實變革。
正如工業時代的企業有新的組織需求一樣,今天網絡時代的企業也有類似的需求。企業網絡將舊的法律結構(如C型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附加到新的網絡架構上。這種不匹配是企業網絡存在諸多問題的根源,包括它不可避免地從吸引模式轉向榨取模式,以及將眾多貢獻者排除在網絡之外。為了能讓人們充分協調、合作、協作和競爭,這個世界需要新的、數字化的原生工具。
區塊鏈為網絡提供了一種合理的組織結構,代幣則是天然的資產類別。政策制定者和行業領導者可以像他們的前輩為有限責任公司所做的那樣,共同努力為區塊鏈網絡找到正確的行為規則。這些規則應當允許和鼓勵去中心化,而不是像公司實體那樣默認實施中心化的治理方式。在鼓勵發展計算機文化同時遏制賭場文化的道路上,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希望聰明的監管者能夠鼓勵創新,讓創始人專注于他們最擅長的事情———創造未來。
賭場文化不應拖累計算機文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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